咱来聊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的事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可以约定管辖的。按照相关法律,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跟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来管辖,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都可以选。但有个前提,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然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比较特殊,得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也就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要是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不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那这个约定管辖条款就无效了。这种情况下,就得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案件。
给大家提个建议,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管辖约定的有效性。为避免后续纠纷,最好直接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样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确保合同纠纷能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