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审判过程中,针对
民事纠纷,人
民法院
严格执行"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
对于任何一个案件事实,其
举证责任方都应该是提出相关
诉讼主张的
当事人。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还是对对方主张的反驳,他们都需要提供相关的
证据来支持和证明自己的观点。
然而,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无法充分证实事实成立,也就是说,证据力度不够导致事实真相不明朗,那么未能完成举证责任的责任便应由该当事人自身肩负。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