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财产侵权时,应及时收集损失发生时该财产市场价格的证据,如交易记录、评估报告等,以此为依据要求赔偿。
(二)若遭受人身损害,要妥善保存好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票据,以及因误工减少收入的相关证明,像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
(三)若人身权益被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或者特定具有人身意义的物品被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要准备好能证明精神损害程度的证据,如心理咨询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