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当中,年满十七周岁的
未成年人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此阶段,他们所签署的一切合同,在经过其合法
代理人的追认之后,均能够成为具有
法律效力的协议。
然而,当涉及到那些仅仅是纯获利性质的合同或者是与他们自身的年龄、智力水平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宜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时,这类合同无需经过
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即可生效。
若法定代理人并未对此表示任何意见或看法时,应被视为拒绝进行追认,这样的话,该合同即会被判定为无效。
《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