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
过户所需遵循的流程如下:
首先,原车主应以
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格,同时向车辆管理部门
递交查验过的
机动车以及相关证明其身份和机动车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合法有效转让的文件、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一系列有效的材料;
其次,新车主需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携带以上所述的相关材料前往新车主所居住地的车辆管理所完成相应的过户工作。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
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