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形下,由于
肇事逃逸导致他人遭受
轻伤,有可能会受到
司法机关的
拘留措施。
依据相关
法规,若因交通事故发生
逃逸,但尚未达至
犯罪程度的情况下,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则进行
处罚,并且可以并处十五天以内的拘留期。
然而,对于是否需要进行拘留处置,需视具体案情而定。
如果负责处理该案件的交通警察认为有必要对
当事人加以拘留,那么,肇事者便将面临
被拘留的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