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个人房产所产生的升值收益,在
离婚时应如何进行合理分配,这无疑需要深入探讨参与其中的每一位
当事人,他们之间基于婚姻关系对资产升值所作出贡献的性质和程度。
婚姻中,夫妻双方通常会为了家庭的利益而共同努力,对于对方的独立财富可能采取维护、保管或是投资等方式加以对待。
倘若上述处置手段能够显著提升资产本身的原有价值,也就是该行为为资产升值作出明确贡献的话,那么在讨论资产升值部分的归属问题时,便必须斟酌对
行为人配合贡献度来给予相应的回报。
然而,若资产的升值并未直接受到行为人婚后行为的影响,即当事人的所作所为未能显著提高资产价值,那么此种情况下,资产升值的部分理应归属于资产的原所有者手中。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
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