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
骗取贷款罪所需满足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必要条件:
首先,
犯罪嫌疑人须具有
欺诈金融机构的
主观故意。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欺骗手段"的解读不应过于广泛,例如
行为人虚构不实的资历证明、资金用途以及
抵押物价值等
虚假资料时,都应当被视为符合了这项要件。
其次,在实际行动中,犯罪嫌疑人确实从金融机构获得了贷款或金融票据。
然而,假如金融机构仅提供了关于"不良贷款金额形成"的统计结果,那么并不足以断定为"重大
经济损失额度"。
最后,这一行为必须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而且至少属于重大以上级别。
《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