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明白,签署或盖上
公司印章皆为
合同成立的关键环节之一,然而这并不能作为
合同生效的唯一前提条件。
实践中,当
当事人选择用合同书的方式来建立他们之间的关系时,只要所有人都签署了自己的名字,或者在合同书上盖上相应的印记,或者也可以选择按下手指印,这样,一份完整的合同就正式成立了。
在此过程之前,若有任何一方已经积极履行完毕了自己的
主要责任和义务,并及时得到了对方的认可与接收,那么这个时候这个合同其实早就已经有效确立了。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