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经济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经济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对于涉及经济类犯罪的嫌疑犯或被告是否能够被准许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事宜,必须要根据案情的特殊性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若在经济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了该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如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风险,又或者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风险,亦或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待处理完毕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反之,若未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将无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