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子女年龄尚不足两岁的
离异家庭中,通常情况下会将襁褓中的幼儿判归母方
抚养。
但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而父母在
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的话,则须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作出裁决。
当子女年龄达到八周岁以上时,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作为决定因素。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