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进行
婚前财产公证,在涉及到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首要步骤便是要确定各类财产的归属权。
如若这些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那么在
办理离婚程序中,便不需进行任何分割处理;
反之,若为夫妻共同财富,则应由双方依据平等协商原则进行分割,若商谈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当地政府申请
诉讼,并由政府依照财产实际状况进行审判,同时遵循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女性利益以及重视无过失方权益等方面的价值取向。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