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款是否构成
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具体情形分析:
首先,若夫妻一方借款用于经营商业活动,那么此类
债务通常被视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支出,进而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来进行偿付;
其次,若某个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款项已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则该类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