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应被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范畴。因此,若有不法分子实施了盗窃行为,
涉案金额达到了3000元,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此种情况便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应当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综合考虑
犯罪动机、作案手法、造成的社会影响及
经济损失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对其提
起诉讼并确定相应的
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