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对于实施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行为的人,将面临如下法定惩戒措施:若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视情况处以
罚金刑;而对于涉案单位,将被课以罚金,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应依据第一款的标准进行
刑事处罚。但需注意的是,若该
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
罪名,则应当依据
处罚更为严厉的条款进行
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