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所规定之精神,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能面临被判处
管制或
拘役,抑或是独自适用
附加刑,又或是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且其采取
保释候审方式未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以及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育或正在喂养自己孩子的女性且使用保释候审方式亦不会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或者在
羁押期结束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并且有必要实行保释候审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行使保释候审权利的。倘若偷盗电动车这种行为最终被判定为
盗窃罪的话,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
公共财产,
数额较大者,或者多次进行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
扒窃的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接受
罚金的惩罚。如果
涉案金额较小,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自适用附加刑,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都有权提出保释候审的请求。然而,具体能否获得批准,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
犯罪情节、悔过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共同进行综合评估判断。如果法院认为某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符合保释候审的条件,便可依法作出准许保释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