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盗窃
犯罪而言,其
刑事责任的轻重则主要依赖于犯罪者实施
盗窃行为的次数及盗取财物的价值大小来进行判定。尽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便每次
窃取的财物数额较小,但在频繁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况下仍有可能触犯盗窃罪的相关条款。根据这一法律
法规的严格规范,无论是屡次实施盗窃行为、入室行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还是
扒窃等各类
违法行为,均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并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关于“偷多少次才算盗窃罪”这个问题并无明确的次数限定,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只要某个人的盗窃行为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不论他实施了多少次盗窃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