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订的条款,若您的父亲陷入了
刑事拘留这一法律困境中,欲寻求取保候审的帮助,则须满足如下四个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首先,若您的父亲有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其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若您的父亲可能会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然而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其行为同样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此时亦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再者,若您的父亲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他是一名孕妇,正处于哺乳期,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其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最后,若您的父亲的
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那么在此情况下,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将由公安机关来完成。因此,您需要向负责处理您父亲案件的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
病历、婴儿出生证明等等,以此来证明您的父亲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