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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次数如何认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文规定,盗窃罪的认定依据在于其犯罪次数而非单次犯罪行为。何谓多次盗窃?即是指同一行为人在特定时间段之内所进行的盗窃行为累计达到了一定数量的标准。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盗窃罪的次数认定,必须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考量,如盗窃行为的发生频率、每一次盗窃所涉及到的金额数目,以及被盗窃财物的性质特征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等。若多次盗窃行为已达到“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按照该法条之规定,应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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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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