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盗窃罪的量刑起点如何确定

盗窃罪的量刑起点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文规定,所谓盗窃罪的量刑基准,理当依据被盗窃的公私财产之数额大小予以确定;若所涉数额较大,亦或存在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特定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民事责任。因此,对于盗窃罪的量刑基准,必须结合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与盗窃数额进行全面评估与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