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
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
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向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这三者之中任意一机构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具体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提交资料的要求,由于实际状况与本地
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的差异,可能存在着多种可能性。为确保得到准确无误的信息,建议家属直接咨询所在地司法机关或者资深律师以获取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