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醉驾取保候审如何进行

醉驾取保候审如何进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视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相应罚金。若醉驾案件中的被告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的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条件,也就是醉驾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对判决结果可能遵从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单项决定所附带的管道刑;同时,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在此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对该行为人实行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则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