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案件中对
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划分的法律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此原则意味着在
财产分配过程中,无论男方或女方都应该获得平等对待;
其次是对于妇孺的合法权益有明确规定并需加以保护,即要遵循保护妇女、儿童这两个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原则;
再则,应公平公正地考虑并照顾到未涉及过错方的利益,也就是所谓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最后,尊重
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也是进行
财产分割时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即若夫妻二人协商已达成共识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那么就应该按照他们的约定来处理问题。
然而,如果这种约定明显背离法律条文或存在无效情况,那就需要依据其他法规或原则,如
共同财产处理原则来进行处理了。
同时,还有利生产和便于生活等因地制宜的原则也是进行财产分割时要考虑的重点因素之一。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