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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期间能否继续开车

在处理交通意外时,若执法人员并未立即吊销或撤销驾驶员证照,即便在案事项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涉事驾驶者仍可合法驾车上路。
在此期间,交警部门需对交通事故现场展开深入细致的勘验和检验工作,收集相关证据用以支持司法判断;
为获取重要证据之需,有权依法暂扣事故车辆,但应当对此类车辆进行严谨管理与妥善保管,以便后期核查取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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