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判断
非法经营额达30万元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下有关取保候审的相关立
法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明文规定,当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及以下
类别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时,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该人有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单独适用
附加刑法;
其次,这是对将面临长期
有期徒刑以上裁决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的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不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我照顾,另外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婴儿同样也适用于此种情况,这种情况下采用取保候审方式亦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最后,对于超过了法定
羁押期并且案件仍未结束,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来解决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