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同居专题 > 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

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

在选择共同居住之前,若其中一位伴侣已经购买了房屋,则这处房产将自动成为他们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因此,在这对同居者选择终止同居时,这个财产仍然被视为属于拥有者的个人财产,而不是被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是在解除了这种同居关系之后才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获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的财产都有可能会在这些财产中进行合理的分配。
对这些容易分割的财产,应按照每个人在这些财产中所占有的比例来进行公平、公正地分配。
对于那些不适宜进行分割的财产,例如涉及到生产和生活所需的物品,这些财产将由个人享有并保留,而相应的,那位享有财产的人也应该向另一方按照其在这些财产中所占有的比例进行相对等额的折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