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共同犯罪案件中,即使
主犯并非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但若其符合
缓刑的法定适用条件,依然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缓刑的具体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首先,被告人应当为被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者;
其次,针对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都可依法判决缓刑:
即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有明显悔过之心;
再犯罪的可能性较小;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造成严重性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其中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已经超过七十五岁的老年人,只要符合以上条件5个中的任何一个,都应当被宣告缓刑。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