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述,对犯有强奸罪者,
刑罚之严惩范畴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为主;然而,若
犯罪分子奸淫尚未满十四岁的幼女,或是在公共场合公开实施强奸行为、包括奸淫幼女等恶劣行径,亦或存在其它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其面临的刑罚恐将攀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甚至可能被
判处死刑。至于具体的刑期,则需根据案情的实际状况,由法院进行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