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十七条的明文规定,
有期徒刑的实际服刑期限自判决正式施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被先行
羁押的情况下,羁押时间满一日则可视为相应刑期的一日予以扣除。取保候审制度在
刑事司法程序中通常被理解为,对涉嫌构成
犯罪的人员,在经由法院判决并交付执行以前,通过提供
担保人、缴纳
保证金或者其他类似手段,使其争取到短时间内的暂时释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与羁押之间不可同日而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并不计入刑期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