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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保候审怎么撤案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所记载,若在刑事探查环节中确认某犯罪嫌疑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应立即取消对该案的审理。假如相关人员早已被实施逮捕措施,应当立刻释放其人身自由,同时依法发放相应的释放凭证,在此基础上亦须通知当初批准逮捕的检察院机关。故此,倘若某个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案件已以取保候审的方式结案,然而经过周密的刑事调查之后却发现此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则可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则撤销对此案的审理,进而恢复被指控人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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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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