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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是有结果加重犯幺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绑架罪属于结果加重犯。此款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绑架罪所适用的基本刑事制裁,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而对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者,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但是不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要额外处以罚金。除此之外,这条法规也设定了加重处罚情节的规定,若罪犯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对被绑架人实施了杀戮或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失去生命,那么这样的情况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制裁,即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且还会被没收所有财产。这也就是说,只要在绑架行为中引发了更为严重的后果(例如杀戮或伤害被绑架人),法律就会依据现行法律对此类行为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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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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