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典章第三十四条得明文规定,在其成为
侦查机关首次
传唤或施加
羁押之针对对象之际起,
犯罪嫌疑人便享有被赋予委任
辩护人之权利。具体到麻将馆老板遭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他应该及时寻求并委托辩护人为其伸张权益。在接收到辩护人协助委托的义务后,辩护者有责任尽快向上诉案件的
司法机关告知相关情况。因此,麻将馆老板之
家属或亲朋好友可代为推荐合适的辩护律师,且该假若律师需在得知委任提名之后,尽快向侦查机关做出正式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