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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罪适用哪种程序

强制猥亵罪属于典型的公诉案件范畴,并不适宜采用自诉程序进行裁决。自诉程序仅适用于属于法定情形的案件类型,例如所谓“法定告诉才处理”的特殊情况;同时,亦用于那些具有明确证据证明涉案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能够提供切实证据表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被告人,且被告人已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然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未能行使追责职能导致未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按照自诉程序进行审理。强制猥亵罪作为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应由专门负责立案调查的公安机关全权负责,然后交由具有检察职权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公诉,即必应用公诉程序加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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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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