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确指出,对于
绑架罪行的惩处,法律规定的范围为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且需同时判
处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判处五年以上非
死刑,并且处以
罚金的
刑事责任。因此,针对绑架罪行的判决年限,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包括
犯罪者的动机、实施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由于无法直接给出一个确切的判决年限,故而需要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情节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