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替
代签署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应,应具体案情而定。
首先,若在未经
当事人授予
代理权限的情况下代替他们进行签署,即构成了无权
代理的行为。
在此种情形下,即使合同得以签字生效,替代签署
行为人均须为所签订之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假如对方有充分
证据证明代替签署者拥有代签合约的权力,并基于此与之达成协议,那么该协议的法律后果则将由被
代理人来承担。
其次,倘若替换签署行为是经过合法授权,或者进行了口头或
书面形式的事后确认,那么其替代表示便会视为有效。
《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