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是不能擅自扣押
债务人车辆的。
债务关系属于一种财产性关系,而汽车这类固定资产同样也具有财产价值,所以,用扣押对方的财产作为
讨债的手段虽然不算是严重的
违法行为,但仍然无法被视为合法。
然而,这种做法本质上仍然属于一种非正常的追索财物方式,可能导致事态恶化并引发严重后果。
在这样的情况下,
债权人可以考虑向
司法机关提出诉求,请求对相关财产实施
保全措施,以便于人
民法院进行公正裁决和处理。
在人民法院的监管和引导下,双方可以就欠款事项展开调解工作。
若调解无果,人民法院将会做出相应的判决。
若是债务人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还清所
拖欠的款项,人民法院将有权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拍卖处置,优先用于归还债权人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
民事诉讼的
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予以
拘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