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的转让,必须遵循以下几个生效要件:
1、
首先需要确定该项债权是否符合可转让之条件,若符合的话,则该
债权人具备权利将相关债权进行转让;
2、
其次,
债权转让方应与受让方就有关债权转让的具体细节条件达成一致的意向,并且应共同制定并签署关于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
债权转让协议;
3、
最后,债权转让方需向
债权债务人发送正式的
债权转让通知函等文件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