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最高法院实际停止
执行死刑的特定情形出现,则在接获该命令起的七日之内,即需按程式开始交付执行死刑。
具体
处理方式多为采用枪决或静脉注射等严格依规操作的方式来执行,此外,也可选择在指定的
羁押场所内实施。
执行之后应及时通告执行对象的
家属。
“
死刑”这一术语也常常被诠释为“极刑”、“处决”及“生命刑”。
作为全球历史最为悠久的
刑罚之一,其主要内容便是执行者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终结一名罪犯的性命。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
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
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
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
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