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逮捕
取保候审申请的审理依据主要来自于各类案件的独特特征,如涉案人员的罪行种类、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所具备的相关
证据资料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在这个过程中,负责审理的法院或检察院将严格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来评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请求。若涉案人员不存在
逃逸风险,也不会对证据的完整性和
证人的陈述产生任何影响,同时还伴有严重疾病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那么他们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