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押金的返还工作一般会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后开展,其具体流程包括:经由法院作出裁决或者是检察院做出不予
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接收到相关通知并解除了取保候审的措施。
当事人以及
担保人需要携带相应的证明文件前往原本收取押金的公安机关,以办理
退款的手续。关于退款的时限,则主要取决于
案件处理的进度,通常情况下在法律程序完成之后将会尽速地予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