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确实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来
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被指控有罪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律师都享有向
司法机关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这条规定指出,
申请取保候审必须采用书面对抗的方式提出来,从而让司法机构将其作为正式文件加以记录和检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