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向法院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并不仅限于亲属。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
近亲属或其近亲属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办理,亦可由其他具备
担保资格且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之人士代为申请。此等保
证人为保障申请顺利完成,需具有稳健可靠的经济基础以及良好的社会口碑,同时能确保犯罪嫌疑人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并全力配合
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理工作。另外,律师亦有权
代理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