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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逮捕后如何取保候审

在实行逮捕行动之后,若希望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那么首先应由涉案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是由他们指定的辩护律师)亲自向负责案件办理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收到申请之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将会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经过评估,发现涉案人员已经不再需要继续被羁押,并且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的威胁,那么这些机构就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而作为担保人,必须具备稳定的居所和可靠的经济来源,以便能够有效地监督和约束涉案人员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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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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