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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成立

所谓法人,系指具备法定民事权力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之实体,其依据法律规定以独力形式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法人应拥有自身独特且固定的名称、组织架构、固定居住地址、必要之财产或经费等自然属性。
关于法人设立之具体条件与程序,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明确规定予以执行。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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