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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是否可以免除债务,有何法律规定

清算程序进行期间,公司无法申请解除其所背负的债务责任。
当公司面临破产之时,其所有财产将会被冻结并用于清偿债务
首先需要支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且这部分款项将优先于其他性质的债务得到偿还。
需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清算
首先,应当支付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在职员工支付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
其次,将用于员工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的那部分资金转入职工所属账户中;
最后,剩余的破产资产将会用于偿还及公司所拖欠的除前面提到的医疗、养老等保障性费用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寻常的债主催逼的税款负担。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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