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
违约金的额度得以通过双方的磋商而得以确立,另外,也允许就由于违约所引起的损失
赔偿金额的核算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
假如已经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有权根据有请求权方的请求加以适当调整和提高;
另一方面,若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造成的损失相比较而言过于高于,同样地,相关机构亦可依据有请求权方向其请求,予以适当的削减。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