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内蒙自治区范围之内,对侵占罪的追诉依据和标准与我国所有区域保持着一致性。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及最高人
民法院所颁布实施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处理侵占罪案件时,关键因素在于侵占财物的具体价值。根据一般的情况来看,只有当侵占的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各地区对此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但通常在人民币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才会启动对其的追诉程序。然而,如果涉及到的是
公共财产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财物,即使其数额或情节尚未达到较大的标准,但若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同样可以进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