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十七日。这是在公安机关开展对
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过程中,所能实施的最长的
拘留期限。若在此期间未被释放或者采取其他任何强制性措施,则可能涉及到
违规行为。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并不包含由检察院进行审查
批准逮捕的法定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