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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资料怎么领取

关于取保候审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将有负责执行此项司法程序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相应的指引与协助。在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或其委派律师正式申请并且得到批准后,他们将会收到一份明确记载各项内容的书面取保候审决定文书。此文书不仅包括了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条件,同时也详细说明了其有效期等重要信息。除此之外,为了确保诉讼安全,当事人可能还需依法领取一些相关保证书以及其他的法律文件以供周转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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