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案件中,财物返还的关键节点通常出现在法院判决宣告确定之日之后。在此情况下,一旦被告人被依法判定为
犯罪行为成立,便需将其
非法侵占之物悉数归还至真实权利所有者手中。若是因各种因素使被侵财物流失或无法寻回原状,被告人亦须按照法定程序承担相应赔付义务,以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